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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三年累计发放“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逾2000万元 | ||
作者:唐安华 文章来源:宣教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14 【字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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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2月实施家电下乡补助惠民政策以来,紫阳县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这项惠民工程开展,使农民家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高涨,有效拉动了农村的消费,维持了市场秩序稳定,让千家万户的农民真正享受到了这项政策带来的实惠。全县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产品三年累计补贴超过6万台,达到61192台,实现销售额近1.7亿元,累计发放补贴2096万元。 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先后制定《紫阳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兑付办法》、《经销商现金兑付家电补贴资金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全县52个经销商免费制作家电下乡政策宣传牌,要求放置门店显要处进行宣传。同时,编印1万份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单,在全县各镇集市、专营店、下乡入村分发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种类、对象、程序和标准,帮助群众学好用好政策,为农民群众积极响应这一惠农政策营造了浓厚氛围。 注重培训,把握政策。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等部门多次召开由全县52个经销商和21个镇财政所长及操作人员参加的家电下乡培训会,对现金兑付补贴方式网络系统操作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使相关人员把握了政策,掌握了操作程序。 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县乡财政落实专人负责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及时受理补贴备案,补贴审核,并实时监控补贴资金进度,确保家电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加强监管,防止骗补。经常组织专人到镇财政所对家电下乡补贴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求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未及时录入商品销售信息到财政所申请补贴的农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联系商家录入销售信息,确保商品及时备案。同时,认真做好回访工作,有效防范了骗取补贴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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